9月24日上午,学校组织召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校5家附属单位(中北学院、泰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附属实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岳嵩主持。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采购中心主任陈德良解读了学校近期出台的《南京师范大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并就《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说明。
资产管理处处长王春华传达了近期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采购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通报了学校采购工作的总体情况。王春华结合巡视及审计等发现问题就采购工作过程中采购需求提出、技术指标设定、评分标准制定、履约验收的跟踪管理等主要环节进行了提醒。

岳嵩对进一步做好学校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规范采购管理的重要性。采购工作关乎廉政底线和事业发展,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监管,特别将监管范围延伸至附属单位,旨在构建规范的采购环境,防范采购风险,是对学校事业、附属单位和各级干部负责的体现。二是坚持原则,准确把握学校事业发展核心。规范采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而非限制。各级采购人员要准确理解文件精神,防止两种倾向,既要坚决“防左”,杜绝以发展为名违规操作,又要注意“防右”,避免僵化执行影响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要协同配合,提升采购整体效能。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同时也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究解决采购实践中的各类问题,为学校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实保障。